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买房人收了买房人的定金,约定3月15日买房人付清余款,否则取消买房人的购房资格,定金不退。买房人以买

    买房人收了买房人的定金,约定3月15日买房人付清余款,否则取消买房人的购房资格,定金不退。买房人以买房人不在当地为由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付清余款。怎么处理? 收据 今收到乙方购买某小区某栋某房号房屋定金款贰万元整,双方约定房款为三十六万元整,余下房款于2018年三月十五日付清。若未一次付清将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所收购房定金二万元整将不予退回。2万元9月39日网转) 过户时所需所有过户费、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收款人:甲方XXX 甲方儿媳XXX 北京市

    定金 税费 购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leiyyy

    发布于2019-03-3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6904645886 丨Lv 1
    该情况下可以不予退还定金,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 2019-03-31 举报
  • ask6660999060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1 2019-03-3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