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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如何过户?怎么保护二婚子女权益?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用?哪位能够说说看?

    我想问:爸爸要二婚,二婚妻子有两个女儿,准备将其大女儿的户口转到我们家。我们那里几年后就要拆迁,是按户口分拆迁钱!房产的名字是我爸爸的名字,怎样把房产证过户到我的名下?婚前财产公证有能保护到我和我爸爸的权利吗?怎样做才能使拆迁的钱由我爸爸掌管? 北京市

    房产 过户 房产公证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3685754531

    发布于2019-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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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4006584825 丨Lv 2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的做法: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1 2019-03-29 举报
  • ask9845524057 丨Lv 1
    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该司法解释可谓是一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的指导。然而,婚姻不是一场合伙投资的交易,《婚姻法》不能变成“离婚法”。如何在立法层面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如何通过司法精神彰显普世道德价值观;如何通过具体条款,在掺杂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一个司法解释能够一肩扛起的重任。焦点1:父母买的房怎么分?《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点评:在司法解释三的征集意见阶段,有学者明确提出一个观点:80后年轻人结婚买房,大多数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毕生积蓄买个蜗居给儿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产对半分的话,似乎不够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称,多数出资的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通俗的解读该条可知,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没写儿媳的名字,那离婚时儿媳将没有份。亦即是说,房产证的署名与否,很可能变成日后的“呈堂证供”。焦点2:按揭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点评:最高人民法院点评认为,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的全部债权,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有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律师建议:双方出资买房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律师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的原则,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就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书面的,那就成隐患。所以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就按比例分配。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11 2019-03-29 举报
  • ask8033580571 丨Lv 0
    你说的这个问题,如果你爸爸是在拆迁前结婚的话,那你继母的户口迁过来是有权利享受的,如果你们现在已经规划了拆迁的,现在是不能过户到你名下的,这是家庭纠纷,因为你爸爸既然和别人结婚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在乎谁去管理钱的事的,因为毕竟都是一家人了的,那样做的话就伤感情了的,还不如不要组合到一起的好。
    +1 2019-03-29 举报
  • qetn 丨Lv 3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一是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5)其他约定。如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归属的约定等。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
    +1 2019-03-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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