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应将此地作为房地产供地卖给私人建房。现在死者家属己经将我本人,该如何划分责任。
我是在农村做建材、家装生意的个体户。因本人不会电焊,经常请一些电焊工师傅焊不锈钢防盗窗、楼梯扶手或做雨棚、阳光房等。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我请的两个师傅在给我的一个客户做阳光房时,其中有个师傅,不慎触到高压线上,后经全力抢救无效而最终死亡。现场的情况是:高压线离地面只有四五米,地面其实只是小水沟,紧挨水沟边建有一幢八间两层的楼房。楼房正面是马路,后面是小水沟,二层楼房比高压线还要高好几米,高压线离楼房最近处不超过两三米,施工的阳光房地面离高压线最近处不超过五米。架设高压线(3.5万伏)在先,建房在后。此房应该是违规建筑。一、政府不应将此地作为房地产供地卖给私人建房。二、从建房(12年建的)到现在未有任何单位或政府将高压线进行过整改或改变线路。三、从未有过警示牌或危险标志。现在死者家属己经将我本人,阳光房屋主及电力公司告上法庭,走司法程序。死者31岁,有妻子及一个4岁孩子,一个哥哥,另有五六十岁的父母。死者有 北京市
更多
地产
建材
楼房
房地产
提问者:ask2457883211
发布于2019-03-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