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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你好,居民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预告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和《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商品房预购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购房小业主)同意,预售人(即开发商)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进行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或“售后再押”,切实保护广大购房小业主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规定,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配合办理的,购房小业主可以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办理时间:为方便群众办事,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实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合并办理,在核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时,一并确认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为提高效率,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可依申请人需要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受理。合并受理后,按揭付款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但一次申请可以办妥,而且办理时限由17个工作日缩短为9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