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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小区违建露天阳台

    2006年的拆迁房是个楼中楼顶楼有个露台当时的露台没有下水管道和地漏为了防雨防盗封闭了阳台用玻璃和铝材做了阳光房。现在小区要改造说我们的阳光房是违建要拆除,但是可以免费帮我们在建一个,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建造的是违建,免费的那个只是小了一半就是合法的吗2006年装修时建造时没人来指出它属违建,小区里所以楼中楼都建好阳光房,都要统一造小的我们不理解这算合法的吗 北京市

    装修 安置房 露台 地漏 举报

    提问者:ask9207001957

    发布于2019-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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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170658991 丨Lv 1
    如果严格按照规划的规定,那么,在建好的楼房的屋顶加盖房屋是违规的。由于历史原因,加盖的房屋没人管,就变成遗留问题了。但是,建时没人管、现状存在、大家都盖,也不代表那个房屋有合法性。合法不合法,要看符不符合政府规划及有没有房产证。现在有人管了,并且是免费建好,一般来说是政府主导的,应该是办理了规划审批手续。好消息就是那个新建的房屋变成合法的了,以后不会再有人质疑什么了。另外,楼的高度、楼与楼的距离都是有规定的,是为了满足你的楼房周围的房屋,特别是北侧房屋的日照采光要求。任意增加高度,在楼顶盖房,除了增加楼体承重,有不安全因素外,甚至可能影响整个楼的防水,也可能因此对你北侧房屋或楼的一层或二层造成遮挡,影响人家的日照采光时间长度,所以新建房屋变小,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屋顶的保温、防水问题,在楼的设计阶段就已经考虑了,施工也会有的。如果时间长了,出现了问题,应该是由楼房的主管单位或物业部门负责维修。你因保温、防水问题就加盖,只有合理性,但不存在合法性。此次建新的房屋,保温、防水应该是会综合考虑的。如果此次房屋是统一建设的,相关部门估计是考虑到这一片楼的整体美观、城市的形象。所以,这次统一改造,作为主管部门,应该是综合考虑了规划、防水、保温、日照、城市形象,还要考虑资金,最关键的,也考虑了现状民众的使用需求,并没有一刀切的全部拆除。所以应该是比较全面的。但凡事不可能每个人都合适,只能你理性考虑了。对于你的影响,最主要是面积小了,影响使用,并且在建设期间也会带来生活的不便。如果建的房屋比现在还大,而且免费,我阴暗的想,你可能就不会有问题了。呵呵。最后,还是要靠你自己理性思考。
    +1 2019-01-20 举报
  • ask3601635719 丨Lv 1
    这个问题国家早就有规定的,但各省也自己的规定,你的问题应该找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他会帮助你解决你的困惑的。
    +1 2019-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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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量贩店 丨Lv 0
    可以申请建设部门进行拆除。
    +1 2019-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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