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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谁知道该怎么办啊

    公积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3898909618

    发布于2019-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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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238343496 丨Lv 2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1 2019-01-18 举报
  • ask5411345557 丨Lv 2
    2016年吉林省保障性住房:1、东辽县保障性住房(B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连泉路127附近2、东辽县保障性住房(C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大街和站前路的交叉口附近3、东辽县保障性住房(A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连泉路117附近4、东辽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大街41号
    +1 2019-01-18 举报
  • ask9508056341 丨Lv 1
    (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帐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连续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已补缴齐所欠缴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的。停缴、欠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1 2019-0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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