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河南淮阳县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位能够说说看?$https://m.fang.com/ask/ask_3666968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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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阳县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位能够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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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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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ero2710
发布于2019-01-02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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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70447916
丨Lv 1
河南淮阳县经济适用房政策有: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具有本县县城区常住城镇户口3年以上;(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县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四)三人以上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六)县重点工程和旧城改造拆迁项目安置时,拆迁户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策,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第二十条规定,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根据豫政[2010]34号文件规定,聚集区失地农民可根据城市居民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安置。二、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程序(一)购房人按照规定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审批表》;(二)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材料均使用A4纸);1、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2、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3、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家庭有无车辆证明;4、财政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5、地税部门出具的有无纳税证明;6、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无营业执照证明;7、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无房屋产权证明。(三)淮阳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将申请人的购房信息,在所在单位、居委会、办事处和龙湖报上公示,提请社会监督。(四)经公示有投诉的,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不实的,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核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后由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人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通知单》。如果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紧张时,除优先照顾的对象外,一律摇号确定。摇号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并完善轮候制度。(五)申请人持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房选房通知单》,在规定的购房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选定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交纳一定数额购房定金。同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逾期未选房或者不缴纳定金的,视为放弃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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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701198887
丨Lv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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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255036718
丨Lv 2
你好,据我所知河南淮阳县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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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24991010
丨Lv 1
咨询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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