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二手房

相关搜索推荐

共17个回答
  • 吴立 经纪人
    要发律师函的,一般来说不算违约只能算滞纳!在您多次发函(律师函)后房东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则视其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0%。
    +11 2012-02-17 举报
  • 汤文斌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1 2012-02-24 举报
  • 刘芹珍 经纪人
    这个应该不算违约吧  因为双方都没有明确时间  这个只有双方协商了    协商不来 那就只有找律师了
    +1 2012-02-19 举报
  • 韩金生 经纪人
     是违约
    +1 2012-02-19 举报
  • 黄志安 经纪人
    事先没征求对方同意,就是违约。
    +1 2012-02-18 举报
  • 张永泉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1 2012-02-17 举报
  • 黄文秋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1 2012-02-17 举报
  • 钱志平 经纪人
    算的,但可以协商。
    +1 2012-02-17 举报
  • 赖文勋 经纪人
     按着合同办事算违约,如果对你没有产生损失  尽量协商!
    +1 2012-02-17 举报
  • 王世远 经纪人
     双方 协调可以的   按合同是违约的
    +1 2012-02-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