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二手房,房主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过户算不算违约?$https://m.fang.com/ask/ask_366285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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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房主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过户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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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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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ennyhpf
发布于2012-02-16
共1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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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立
经纪人
要发律师函的,一般来说不算违约只能算滞纳!在您多次发函(律师函)后房东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则视其构成违约!违约金为合同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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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斌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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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芹珍
经纪人
这个应该不算违约吧 因为双方都没有明确时间 这个只有双方协商了 协商不来 那就只有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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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金生
经纪人
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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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安
经纪人
事先没征求对方同意,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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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泉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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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秋
经纪人
是的 算违约的 我们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黄皮合同)上面是有规定的 逾期15天内未按规定时间内过户的 上家要按0.5%支付违约金的 超过15天后 下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并让房东支付违约金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处罚 其中要加上15内的 每天总房价0.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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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平
经纪人
算的,但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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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文勋
经纪人
按着合同办事算违约,如果对你没有产生损失 尽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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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远
经纪人
双方 协调可以的 按合同是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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