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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renwuhua 丨Lv 1
    保障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购买这类型的保障房屋需要满足保障房申请条件,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书,只有资格审核通过才能摇号配房。
    +11 2018-12-28 举报
  • ask6010351448 丨Lv 2
    一、外地务工者能否申请保障房? 自2010年起,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工作单位位于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二、今年福州经适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怎么知道有没有被批? 今年福州保障房申请将实行常年受理。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正规手续去申请。被核准的经济适用房会根据房源的统一组织安排,提前半个月左右在报纸、以及福州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通知。同时,也会一一打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保障房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 (二)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报送所在地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 (三)复核: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查档。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报送市房管局。 (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查档,经审核、查档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待公示范围,市房管局结合年度保障工作总体安排,统一组织在报纸和福州门户网(房管局板块)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购房资格。
    +11 2018-12-28 举报
  • ask9797061968 丨Lv 2
    主要条件情况如下:1、申请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柳州市(区)城镇廉租住房家庭审批表》,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收入证明以及房管局产权档案室开具的房产信息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户口所在社区核实相关证件,同时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举报不实的,社区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户口所在地办事处。3、办事处核实相关证件,同时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后,在《柳州市(区)城镇廉租住房家庭审批表》上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举报不实的,办事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一并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建设局)。4、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建设局)就申请家庭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5、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建设局).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区建设局)委托各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根据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发放《柳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开。
    +1 2018-12-28 举报
  • zhangdatingting 丨Lv 4
    方法: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2.审核。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3.购房。各有关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谢谢
    +1 2018-1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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