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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弃共有怎么办理?怎么办理增加房屋共有权证明?

    各位专家老师好。本人于2006年购买一处商品住房在广州市番禺区,2008年6月出房产证。购房款以按揭形式,当时与前女友共有。种种原因,我们没有结婚。现在已跟对方协商好她放弃共有。请问:1.非夫妻关系的房产共有人一种一方放弃共有是否通常需要按照交易来更名?2.请各位老师对比一下交易、赠与手续的优缺点和费用。3.请提供交易、赠与等其他可实现房产证更名的办法,以及办事手续。万分感谢各位百忙之中的解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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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400034252

    发布于2018-1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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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517077084 丨Lv 2
    您已经结婚了,原产权为夫妻共有的,拆迁时想办理成一个人的份额时,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出具自愿放弃产权的证明方可办理。
    +1 2018-12-25 举报
  • 密码达芬奇 丨Lv 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怎么办理增加房屋共有权证明:以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可以办理,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即可办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1 2018-1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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