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想咨询离婚和争孩子抚养权的案子。所以名下没有财产纠纷,等于就是一个孩子抚养权。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和争孩子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5695867936

    发布于2018-12-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8个回答
  • ask4038886119 丨Lv 0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您的描述判给您的可能性比较大。
    +1 2018-12-22 举报
  • 实用资源网 丨Lv 4
    请律师我会帮助你的,请评价。协商不成,需要到男方住所地河北保定起诉离婚。您搜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让男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 2018-12-22 举报
  • ask3603229687 丨Lv 2
    您好,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1 2018-12-22 举报
  • ask7840348817 丨Lv 1
    你不去开证明怎么知道不开?另外这种案件灵活性很强,但你是女方和孩子,对你还是有利的,但不可大意,努力争取,祝你好运,也可以电话联系祥聊
    +1 2018-12-22 举报
  • ask8032080494 丨Lv 0
    协商不成,需要到男方住所地河北保定起诉离婚。
    +1 2018-12-22 举报
  • ask8576346484 丨Lv 0
    您好!如果他在北京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他北京的居住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1 2018-12-22 举报
  • ask1310083795 丨Lv 2
    可以在北京起诉,具体问题,须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1 2018-12-22 举报
  • ask201132145 丨Lv 1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北京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可以在被告在北京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12-22 举报
  • ask8233395784 丨Lv 1
    你好!关于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有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夫妻双方均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照顾子女更有利成长。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抚养费,通常为500-1000元左右。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义务。在涉及家庭暴力
    +1 2018-12-22 举报
  • ask2720929491 丨Lv 1
    他的工作单位在哪里
    +1 2018-12-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