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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5923300096 丨Lv 2
    小产权房交易没有正式的合同文本,相关权益需要买卖双方自行约定,需要注意的就是在购买时注意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好在合同中注明.还有就是常规的房屋质量等问题。
    +10 2018-12-15 北京市
  • ask2017609821 丨Lv 2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目前,“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1、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2、小产权住房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3、小产权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的产权,所以也不具备过户的权利。4、小产权住房没有占地补偿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的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所有,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5、小产权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因为办理贷款买房需要以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国家出具合法产权证的房产银行的不会放款的。6、户口无法迁入由于购买小产权住房无法迁入户口,所以购房人及其子女,无法获得当地的免费医疗和义务教育资源。7、政策的不确定性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对小产权房产做出明确的处理决定,使我们无法预知的风险明显加大。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是不恰当的,因为购买小产权住房的人群,相对于购买合法房产的人群来讲,还只能算“小众”。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时,不得不对“大众”的利益进行考虑。说了这么多购买小产权住房的弊端,只是为大家提个醒。在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国家对小产权房有很多的限制,比如,小产权房产无法过户、小产权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等,这些都需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被销售人员忽悠了,在此,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相信您会受益匪浅。介绍了什么是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弊端。
    +10 2018-12-15 北京市
  • ask3836280692 丨Lv 1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自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起,舆论对“小产权房”的讨论,实际已超越了房地产本身。应该合法化、给小产权房这个“妾”转正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一主流呼声很多人认为是高房价效应,但在笔者看来,讨论“小产权房”更大的意义在于,针对长期以来对“小产权房”模棱两可态度的一次鞭策。笔者曾撰文主张:对待“小产权房”,要么叫停,要么“扶正”,总之不能让其变成“没娘管的孩子”。如果说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只停留在口头上的话,那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叫停“小产权房”则用实际行动回应:政府不仅不能容忍“小产权房”继续存在,还将制裁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和相关的村集体组织。虽然说,叫停“小产权房”也会引起争议,但却能避免“小产权房”在迷茫中跌跌撞撞。当然,政府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譬如,如何处罚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如何保障买房人的利益,如何避免死而复生、重蹈覆辙等。最主要的是,叫停“小产权房”后,民众对低价房的巨大需求政府如何调节,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刺激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还会增加保障型住房的分配压力。总之,如何处理“小产权房”身后的几条大“尾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以下两条“尾巴”尤其值得注意。尽管有专家建议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但笔者认为这还不够。固然,购房人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自担的成分在里面,自己也有一定责任,但“小产权房”之所以风行,也有政府监管缺位和开发商违规开发销售的原因。不能把所有责任都由买房人承担。即使买房人退房拿钱,但这些钱现在已无法在同一地段买到同样面积、户型的商品房了。因此,笔者建议“小产权房”开发商在退房款时,主管部门应强制开发商给予买房人一定补偿。其次,如何处理“合格”的“小产权房”?有些项目虽然不能办大产权,但是项目是合法的,属于旅游景点配套项目,是生态园立项。类似于这样披着“合格”外衣的“小产权房”有多少,其合法性又体现在何处?以什么名义或哪个部门批准的?现在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很多“小产权房”不仅是村集体组织在撑腰,其背后都有一个靠山。另外不排除一种可能,即在叫停的同时,一些非法“小产权房”想方设法合法化了。所以,要彻底叫停“小产权房”,还有很多“尾巴”需要处理。这些“尾巴”包括:买房人利益保障问题、小产权房重新界定分配问题、开发商的处置问题、对“合格”“小产权房”的取消等。同时,鉴于“小产权房”的复杂性,笔者建议多个部门联合作战,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也要拔掉“小产权房”背后的靠山,更要防止其他形式的“小产权房”出现。
    +10 2018-12-15 北京市
  • 四海音乐 丨Lv 2
    一、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1、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2、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3、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4、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以上就是对“小产权房可以买吗,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一些介绍。购房时,不能轻信出售人的口头宣传和承诺,买房前,须查验房出售人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的上建设的房屋,决定买房时,须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购买小产权房时,要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他们丰富的经验,提供有效的帮助,防止利益受到损害。
    +10 2018-12-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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