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二手房成交营业税由谁承担?

     我12月份买了套二手房,现在准备要过户,但是到房产局时说要出取营业税。,我们让卖方交营业税,但是卖方不拿,说是让我们拿,我们的合同上写的是:“乙方负责过户的正常费用,但由甲方导致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我们跟卖方说要按合同办,但是现在卖方死活不拿营业税,我们现在只付了首付款给卖方,我们现在想起诉卖方,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起诉甲方我们能否胜诉?

    房屋管理局 营业税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小中介2011

    发布于2012-02-07

相关搜索推荐

共17个回答
  • ydcluomei 丨Lv 3
    你们的合同没有预定到细节不过,在成都,行情,这都是由客户交。有的房东好说话,知理,他会承担。但是大部分维权主义,自己的利益不能受到伤害的,都不会给。
    +11 2012-02-07 举报
  • alyvhwxfss 丨Lv 2
     羊毛出在羊身上,现在几乎都是卖方说他的尽收价
    +10 2012-02-17 举报
  • punchunmeiz 丨Lv 1
     按照国家规定,营业税和个税是由房东出示的,
    +1 2012-02-10 举报
  • 钟萱成 经纪人
    按规定是卖方出的,但成都的市场是买方出的。你的合同不严密,所以我没法给你判定----------最好还是协商吧
    +1 2012-02-10 举报
  • fs5197599 丨Lv 2
    按照政策来说的话营业税是房东给,但是现在的行情就是客户给全部的税费!如果按照合同来的话那最好,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来的话就只能双方协商了!~
    +1 2012-02-09 举报
  • qweasdlpcax 丨Lv 1
     签合同时这些就该写清楚的,合同确实大有问题啊。成都一般是买方出,羊毛出在羊身上,现在几乎都是卖方说他的尽收价。
    +1 2012-02-09 举报
  • maple620 丨Lv 1
    按照目前成都市场的交易习惯来看,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所以税费都是由买方承担的,这点在成都看来成了一个不成为的规定,可以说双方都达成已经默契了,但是在沿海一些城市,比如说上海,就是按照国家规定来,税费该由谁承担就由谁承担,但是在成都一般都是由买方承担所以税费的。  信义房屋 郭红林 13880907620
    +1 2012-02-08 举报
  • tangxianhui17 丨Lv 1
     一般都是买方出的哈
    +1 2012-02-08 举报
  • mcw123 丨Lv 1
    规定是卖方出,但是成都一般都是买房出的,这个具体的就要看合同怎么说的啦!不安好早合同办理就是违约!
    +1 2012-02-08 举报
  • 卿方徐 经纪人
    按国家标准是由卖方给的,按成都市场所以费用都是买方给,卖方净收房价。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了
    +1 2012-02-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