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年承租了一处门面房做小本生意,当时房东出具的房产证面积为22平一审的判决结果合理吗?(来自驻马店门面房小区)
你好,我在前年承租了一处门面房做小本生意,当时房东出具的房产证面积为22平,后在今年的7月,政府突然通知其中部分为违章建筑,要强制拆迁,且没有补偿,使我倾其所有投入的十几万打了水漂,我将房东起诉到法院,由于房东当时没有跟我说明其中部分为违章建筑,而且房产证22平,被拆以后仅剩12平,无法继续营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由于甲方产权问题对乙方造成损失,有甲方负责赔偿,但是一审法院判定我是知道部分违章,但是仍然承租,主要责任在我,让我把房子还给房东,只归还了剩余房租,另外装修损失1500,我想问,这样的案子,一审的判决结果合理吗?如果我想上诉,应该怎么着手,胜诉几率高一点,我一直觉得法律是公证的,现在有点失望,房东拿走了房子,可以再次转让,至少5万转让费,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惩罚,而且还赚了,我不懂,对于房东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要让我去承担后果,对于违章部分的不当得利不仅没有返还,反而最后我还得给变相的给她钱,合理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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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13661046
发布于2018-11-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