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房子两兄弟共有(老大今年刚做的不动产权证,老二因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上各拥有
老家的房子两兄弟共有(老大今年刚做的不动产权证,老二因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上各拥有一半的面积,老二的土地使用权证丢失,且土地使用权证中名字与身份证户口簿不相符(土地使用权证上是曾用名,但无相关证明),现老二想补土地使用权证且将名字更名为身份证上名字,老大想拆地把宗地的一半变为独立拥有的不动产权证,这样今后买卖自由,但因兄弟两家不和,关系非常僵,老二这次补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老大签名,老大怕这个名字签完老二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不给后面老大办理独立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签字,有什么办法能确保老大的权益,最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合约,规定老大帮老二签完字后,如果老二不帮老大签,老二需以跟别人谈好的成交价的110%买下老大的房子。如果老二的产权证办不下来对老大有什么影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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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796305397
发布于2018-11-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