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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村部分房屋(小范围)在2010年进行城中村拆迁,我家一栋租用村集体土地建盖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并获得了房屋拆迁补偿款我家还能要回被扣的钱吗?

    我们村部分房屋(小范围)在2010年进行城中村拆迁,我家一栋租用村集体土地建盖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并获得了房屋拆迁补偿款,但XX组以建房用地为租用性质为由,以收“拆迁管理费”的方式强制要求扣除该拆迁补偿款的30%归XX组所有,否则将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补偿款。迫于压力,我家与XX组签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XX组扣除该栋房屋的拆迁补偿款30%作为“拆迁管理费”。2017年,我们XX组集体(全村)统一进行了城中村拆迁改造,与我家同样情况的租用集体土地自建房屋的村民也得到了房屋拆迁补偿,但XX组并未要求这部分村民收缴“拆迁管理费”,因此我家要求XX组返还当年扣除的“拆迁管理费”,但XX组领导以拆迁政策不同为由不同意退还该笔费用,请问律师XX组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家还能要回被扣的钱吗? 北京市

    集体土地 拆迁 土地 拆迁法规

    提问者:ask9495466634

    发布于2018-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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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037954401 丨Lv 0
    当地政府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有权要求其退还,可诉讼解决。
    +10 2018-11-16 北京市
  • ask5311197830 丨Lv 2
    有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10 2018-11-16 北京市
  • ask3223224366 丨Lv 2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村集体经村民代表3分之2以上同意,可提留20%-30%作为村集体经费。
    +10 2018-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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