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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手房买卖之后,产生的物业欠款方面的经济纠纷!(来自沈阳中海国际社区小区)

    你好,我是中介的房产经纪人,我公司于16年冬天签订沈阳市中海国际社区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办理交接时,给物业打电话询问是否有欠款,物业告知无欠款,但当时无录音,三方在办理交接时候,无确认交接完毕的签字确认单。17年在现房主去物业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物业称有近4000元的取暖费欠款,需将欠款缴纳完毕后方可办理过户。经沟通了解后,得知在10年刚下房子的时候,原房主去供暖公司办理了停供,但是物业称10年是由物业统一代缴的取暖费,不承认原房主的停供,现在去供暖公司查不到10年的停供记录,物业现在只是出具了类似表格样式的有欠款的说明,但是不能作为有欠款的证据,想要朝物业要10年代缴取暖费的发票,但是估计物业也不能留存了。现在原房主和物业都各执一词,称都不是各自的问题,不对这个欠款负责。现在想咨询下,这个问题,我现在该从哪个点入手,因为如果找不到解决办法的话,现房主只能找我,由我来承担这个4000元,但是个人认为是和我们中介公司没有关系的。麻烦看见了,请给个回复!谢谢! 北京市

    房产 房屋更名 过户 现房 举报

    提问者:ask4268673417

    发布于2018-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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