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中的双倍利息
2017年2月份二中院维持原判分家析产案,房子判决给我,我给姐姐折价款200万,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我姐强制执行要求我给200万折价款,但是我没有那么多资金,就发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她交出房产证和户口本,一起去中介签订委托售房协议书,她不肯配合,执行官通知她拿出2证配合我,她也不肯,非要法院查封我的房子,要法院走拍卖程序,意图让我在拍卖过程中低于市场价格成交,让我也损失几十万。僵持状态达半年之久,最后执行官说这套房子是我名义下唯一一套房子,而且我是残疾人,名下无存款,无汽车,无股票,终结了此次执行案。我不想拖欠,因为判决书上写了延迟支付折价款要付双倍利息的,但是房子卖不掉,现在这套房子已经跌了80万,我担心的是等我能卖掉这套房子执行折价款了,我姐到时候再来起诉我要双倍利息的起诉,请问对于她的这种不配合售房,造成我损失80万以上的情况,法院会支持她的双倍利息诉求吗?另外我能起诉她不配合售房造成的80万损失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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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70029712
发布于2018-10-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