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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及婚姻问题

    我爷爷想把房子过户给我,但我现在的婚姻不是很有保障,如果我离婚了,房子是不是他一半?那么怎么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爷爷把房子过户给我。即使离婚了,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呢? 我们过户做买卖那项,因为说是最划算. 谢谢! 北京市

    房屋过户 过户 房子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7038115055

    发布于2018-10-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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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ask3809545689 丨Lv 1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 2018-10-19 举报
  • ask3477502044 丨Lv 1
    你好,是有一半 的
    +1 2018-10-19 举报
  • ask6417645517 丨Lv 1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1 2018-10-19 举报
  • ask9531782097 丨Lv 1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将爷爷过户房子给你的行为是赠与, ,做一份赠与公证书,房子所有权是个人,不因离婚而分割。
    +1 2018-10-19 举报
  • ask1785443125 丨Lv 2
    你的爷爷过户房子给你的行为是赠与,你可以让你的爷爷给你个人做一份赠与公证书,这样房子永远是个人的,不因离婚而分割。
    +1 2018-10-19 举报
  • ask2533950791 丨Lv 2
    你好!可以使用赠与的方式,赠与的房产,通常被认为属于个人财产
    +1 2018-10-19 举报
  • 周月娥 丨Lv 3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解释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您爷爷过户给您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您名下,则视为对您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 2018-10-19 举报
  • ask3705024783 丨Lv 1
    你好,如特别指出赠与你个人,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1 2018-10-19 举报
  • ask1414294454 丨Lv 1
    您好 您爷爷可以声明是赠与您一人的房产 这样就能保证房产是您个人房产性质
    +1 2018-10-19 举报
  • ask1345749372 丨Lv 1
    你的爷爷过户房子给你的行为是赠与,你可以让你的爷爷给你个人做一份赠与公证书,这样房子永远是个人的,不因离婚而分割。你可到找房网吴明尚律师办理,哪里有电话
    +1 2018-10-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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