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落到新的工作单所在地,收“宅基地开发费”,请问我可以办房产证吗?将来拆迁是违法建筑没有补偿吗?
您好,我上学时将户口从老家迁出,毕业后落到新的工作单所在地,户口性质是城镇户口。 因为当时(97年毕业)的工作地点是在一个镇上,所以没有商品房可买,于是到镇子的一个村子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个人盖的,盖了很多,买的时候,村委出了一张收据,收“宅基地开发费”,房款,我是和卖主签了一份盖房合同,就等同于 宅基地 钱村子收了,地皮是我的,我委托卖方盖房子。 现在这套房子没有房子证,也不是那种从村民手里买的,原卖方也没有什么证, 请问我可以办房产证吗?,如果不办,将来拆迁是违法建筑没有补偿吗?;如果找村民顶替办的话,倒是合法了,但就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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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165173105
发布于2018-10-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