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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卖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截止日期是9月28号,另有补偿协议说明"特别约定若一方在9月28号前不履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我可以向对方要违约金吗?

    我是卖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截止日期是9月28号,另有补偿协议说明"特别约定若一方在9月28号前不履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违约方需承担二十万违约金。",现在时间过了28号,我可以向对方要违约金吗? 北京市

    量房 房产委托公证 购房合同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ask2359407218

    发布于2018-09-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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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3787592772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8-09-30 举报
  • ask6970572588 丨Lv 1
    可以要求赔偿的。
    +1 2018-09-30 举报
  • ask9139749783 丨Lv 1
    可以问对方主张违约金,但能主张多少,不能仅看合同约定,还要参照实际损失。
    +1 2018-09-30 举报
  • ask8306586280 丨Lv 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8-09-30 举报
  • ask9473102091 丨Lv 1
    如果有明确约定,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1 2018-09-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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