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于2013年1月跟卖方签订买卖合,此房是一套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ask_3487521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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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3年1月跟卖方签订买卖合,此房是一套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于2013年1月跟卖方签订买卖合,此房是一套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满五年后卖方因跟他人有债务纠纷跑路后联系不上,我去此房所在法院起诉,法院因此房已被其他法院保存不具被过户条件,只判我们买卖合同有效。2018年6月我去第三方法院打执行异议之诉,今天第三方法院判对方第三方法院解除保存,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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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863624944
发布于2018-09-21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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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139614866
丨Lv 2
您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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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829110136
丨Lv 1
据判决书考虑申请过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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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619386189
丨Lv 1
你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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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玉剑
丨Lv 3
您好,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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