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十多年前将近二十年,经人介绍,介绍人是我亲戚,购买乙方位于张家口张北县XX楼房我还需要什么证据能向法院对乙方提起起诉?
我与十多年前将近二十年,经人介绍,介绍人是我亲戚,购买乙方位于张家口张北县XX楼房,因都是熟人,没签订够房合同,房款分俩次全部交于乙方共计14万,未要收据,当时商量确定乙方负责过户费用,当时乙方称房产本抵押贷款未给过户,后过七八年后乙方将房本交于我,现在要求乙方配合过户,费用我出,乙方百般推脱,我有这十多年物业交费清单,还有中间人作证,房本在我手里,我还需要什么证据能向法院对乙方提起起诉?胜算如何,谢谢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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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木易yt
发布于2018-09-1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