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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564448380 丨Lv 1
    通常,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11 2018-09-10 举报
  • ask5594628657 丨Lv 2
    流程一:看楼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有无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预售证,如楼盘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其次,购房者应该上网查发展商资质,查验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果选购的住房是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流程二:买楼首先,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发展商却不一定会退还。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发展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其次,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最后,房款必须支付到监控账户。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或者中介。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房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房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流程三:正式签约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1、列明商品房情况“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标准合同第三条的内容,消费者应留心其中填空处所填的条款,其中特别注意列明自然层数和层高几米。2、房屋面积计价方式房屋的合同价款一般按实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合同中应列明面积出现变化时,楼价的变更及退房的条件。3、交房日期条款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常常在交房上大做文章。一是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极其含糊;三是既没有竣工日期,也没有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年×月×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4、关于装饰、设备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承诺现在有不少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货不对板而引起的。首先把交楼标准详细写进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条款来加以规范交楼的标准,如赠送装修、家电、橱柜等,应注明赠送的品牌和数量或加“不能低于样板房的标准”的字样,避免使用某些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所用的高档、豪华、进口等词语。其次,将规划写进合同。如游泳池和会所不得向外营业、泳池的面积等都要写清楚,尤其是要求发展商不得主动提出把原规划的花园改变用途,其他承诺的配套也应列明。5、关于产权登记取得房产证是买家最关注的事情。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买家勿接受发展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不退房,只支付××违约金”的类似约定。购房者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6、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购房者最好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
    +1 2018-09-10 举报
  • ask4083288577 丨Lv 2
    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购房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不过,“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
    +1 2018-09-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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