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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未按居间合同约定时间进行资金托管,后经中介电话沟通后卖方表示愿意等请问这个合理吗?

    你好律师,请问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未按居间合同约定时间进行资金托管,后经中介电话沟通后卖方表示愿意等,然后顺利完成了房屋过户等交割手续。现卖方发来律师函表明买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资金托管,买方已经造成违约,要求买方赔偿她的损失。请问这个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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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458431840

    发布于2018-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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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路程员 丨Lv 1
    明显不合理。
    +1 2018-09-10 举报
  • ask100669324 丨Lv 0
    能证明卖方同意推迟履约时间的话,卖方的诉求不合理。
    +1 2018-09-10 举报
  • ask3473428113 丨Lv 0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 2018-09-10 举报
  • ask2978230321 丨Lv 0
    根据你的描述来说,卖方的要求不合理。
    +1 2018-09-10 举报
  • ask5210541098 丨Lv 2
    买方如此起诉,就是想要你们赔偿他们。建议你们做好应诉的准备吧。如果需要律师,可以联系
    +1 2018-09-10 举报
  • ask6153993775 丨Lv 0
    如能证明卖家愿意等的,卖家无权再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卖家无权主张买家赔偿他的损失
    +1 2018-09-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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