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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在2008年与人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正,只约定需要

    你好,我在2008年与人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了公正,只约定需要时配合过户,但买房人在2009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将房产过户。因为听说要征房产税,就去查了下,才发现已经过户。请问这种情况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北京市

    购房 房产 过户 房产税 举报

    提问者:ask6387690052

    发布于2018-09-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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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2842344640 丨Lv 2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1 2018-09-08 举报
  • ask5866504910 丨Lv 1
    所谓的公证是办理了委托办理过户的公证吧,不然买方单方是办不了过户的,所以说房子要不回来。
    +1 2018-09-08 举报
  • ask3362127164 丨Lv 1
    您好,建议及时起诉卖方
    +1 2018-09-08 举报
  • ask9141977749 丨Lv 1
    当时的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十年了
    +1 2018-09-08 举报
  • ask72359874 丨Lv 2
    你好,对方付款了吗?如果已付款并且已过户,房子不能要回来。
    +1 2018-09-08 举报
  • ask4412595727 丨Lv 1
    你好,过了十年你都不知道房屋已过户吗?房屋目前使用状况如何
    +1 2018-09-08 举报
  • ask6819932503 丨Lv 1
    您好,当时和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呢
    +1 2018-09-08 举报
  • ask9874704461 丨Lv 1
    除非是恶意串通,不然一般是追不回来的。
    +1 2018-09-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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