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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02年从当地2户拆迁户手中买了2块挨着的临街的拆迁安置房宅基地,假如上法院能成不?(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我2002年从当地2户拆迁户手中买了2块挨着的临街的拆迁安置房宅基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土地。在2004年房建好后,卖出2套房给朋友,并签了协议且告知是无任何产权证。2011年因当地政策允许,我把房子的所有证都办齐了,并告知买房的2户人转他们自己名下要出好多钱,他们说不办。至今近日多年朋友在没商量的情况下找律师要求我把房子过户给他们,但金额美没谈弄。我想咨询这以前的卖房合同是否无效?或者过户给他们,让他们付多少钱才合理?假如上法院能成不? 北京市

    购房 集体土地 产权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6845456824

    发布于2018-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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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738626908 丨Lv 2
    你好,请问你办理产权是什么产权,大产权还是乡镇产权?
    +1 2018-09-04 举报
  • ask4959563497 丨Lv 1
    你好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1 2018-09-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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