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因为生病,立了份遗嘱,内容是这样的,她在青岛有个房子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你好,律师,我婆婆因为生病,立了份遗嘱,内容是这样的,她在青岛有个房子,买时候花37万,他生病期间的药费20万,都是大儿子拿的,现在房子涨价值60万,她与我公公共同得财产,她就说房子给他大儿子,其中老家的大儿子的房产值10万,抵给我公公,然后给我公公交十年每年一千多的疾病保险,共1万一左右,婆婆百年后得费用由大儿子出,二儿子什么也没有,而且我公公没有养老保险,以后得生活生病,要两个儿子共同承担!遗嘱是自己打印的,两个儿子儿媳签得字,见证人是姑姑,请问这份遗嘱有效吗? 北京市
更多
房产
房价
房子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2328541096
发布于2018-09-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