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朋友介绍想购买河西区的一套商品住房,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口头买卖约定请问这份《解除协议》是否合理?
你好,我通过朋友介绍想购买河西区的一套商品住房,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口头买卖约定。但由于房主的房屋有抵押贷问题,于是通过河西区XX公司,代理办房屋买卖相关事宜,并约定房主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撤除抵押,否则甲乙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合同自动解除,三方免责。并且交付101000元给XX家,其中60000元待房主清除抵押后作为定金交给房主,同时另外41000转为中介费。现由于卖家撤除抵押事情始终未解决,我们双方协商想解除协议,但是XX家要求我们签署一份《解除协议》,其中协议规定,自《解除协议》签订日起,甲乙双方若再次成交该房屋,则需要向XX家支付成交价格的2%中介费。否则不退给我101000。请问这份《解除协议》是否合理?当初签三方协议的时候,中介并未告知一旦解除合约还需要签署一份这样的《解除合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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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202987121
发布于2018-08-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