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8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先付了30万,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协助我过户不知道此案子的确权之诉怎么打?
我38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先付了30万,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协助我过户,过户时把余下8万元付清,中途卖房的一方给我增加三万元房款,我于是决定房子不要了,双方协商同意把30万元退给我,当时给了我5万元,余下25万元约定一年内付清,对方迟迟不把剩余房款退给我,导致房子和25万元无法让我取得,两年后,我出于无奈起诉了对方,法院经几次调解,对方迟迟不退剩余房款,法院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当时房价的市场行情41万元让我把房子买下,扣抵25万元购房款,剩下房屋差额由我一次性支付给对方,当时法院出具了调解书和裁定书,我当时一次性把所有房款全部支付给了对方,然而,我去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提出此房屋前房主没有做初始登记,不能过户,待前房主到房产局进行初始登记签字后,方可把房屋产权过户给我,然而,前房主拒不配合,拒绝到房产局进行初始登记,导致我无法办理房产证,一直拖到现在,听说此类案子只要打个确权之诉,申请法院确定房屋由我代前房主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房产过户手续,法院出具判决书后就可办理房产证,不知道此案子的确权之诉怎么打?因此咨询律师,请律师帮我想想办法,真诚感谢律师朋友!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房屋管理局
过户
房价
提问者:ask2462641036
发布于2018-08-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