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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已过户,合同上也写的过户完就可以交接,当时都签字了,但是现在原房东不同意!

    8月10号我给房东付了首付,16号办理了过户,合同上写8月30号交接,但是现在房东不同意交房子,房子现在被房东出租中。我要求房东按照合同时间交钥匙,房东不同意,说是要等贷款下来之后在交接!房东给的理由是我首付原来付41万,之后在中介建议下付了36万,另外少付的5万我加在银行贷款里办理了,等于说我是多贷款了5万,贷款下来是直接打到房东银行卡上,但是现在房东说贷款还没下来所以不想按照合同时间交房,说是我们先违约的。中介也让我同意房东要求,等贷款下来再交接。关于首付款当时房东是口头同意这样操作的,我付完首付款后房东才和我办理了过户,这算我们先违约吗?另外,签合同时候中介和房东都没有和我们提过房屋维修资金,合同上也没有写,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房东却要求我们付给他2000元的维修资金是否合理?PS:本来不想付的,但当时房东情绪激动,在中介的劝说下我们无奈付了这个房屋维修资金。在整个事情中,我发现中介并没有为我们做好服务,发生矛盾的时候中介都是偏向房东,我们能否追究中介责任? 北京市

    过户 首付 二手房 租房

    提问者:ask4416177794

    发布于2018-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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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ask5880478805 丨Lv 2
    1、关于首付款当时房东是口头同意这样操作的,我付完首付款后房东才和我办理了过户,这不算你违约;2、房屋维修基金,合同没有规定,房东要求不合理;3、合同如果写明,无须付清全款,于8月30号交接,如果房东不交接属于房东违约;4、如果合同写明付清全款后交接,你应该付清全款,没有付清,房东不交接合理;5、如果合同没有写是否付清全款交接,至规定交接日期,房东以“应该付清全款在交接”的要求我认为是合理的。。我的补充: 2017-08-23 20:24
    +11 2018-08-25 北京市
  • ask951289370 丨Lv 1
    你好!1、你支付了36万元的首付,并办理了房产过户后,该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归你所有。法律依据:《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41万元首付,而是支付36万元,不构成违约。你支付了36万元后,原房主依照合同约定协助你办理了过户手续,可以认定为是对原合同约定的变更。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3、你可以和中介、原房东商谈并录音,证明首付由41万元变为36万元,是经过原房主同意的。有了这样一个证据,加上原房主收到首付款协助过户的事实,就足以证明变更合同的事实,你不构成违约。4、你购买房屋时,该房屋属于被租赁状态,你购买后有义务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5、如果过户后,原租赁合同可以执行到合同到期,租赁合同到期的,原房东无权续租,擅自续租的,属于侵权,你可以和原房东、租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6、维修基金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这部分就不含在房屋价款之中,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约定,原房主又不愿意承担的,只能由卖房者承担。7、中介的左右只是撮合,最终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要靠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和行动,中介也没有评判是否公平正义的义务,如果在合同签订中,中介公司故意隐瞒重大事项存在欺诈或者因过失造成你损失的,你才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本案中未发现这样的情况,你无法追究中介的责任。8、因此,建议你和原房主协商交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原房主违约,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其过户后其擅自和原租户续签合同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7854798297 丨Lv 1
    你好,既然已经过户,那房屋所有权就是你的,房屋,目前处于在租赁中,买卖不破租赁,所以你没有办法入住房子,你可以和租户协商,采取相关手段让租户协助你搬出房子,原房东无权要求交房时间延后,因为房子是你的,再者需要注意,房东可能会因为5万元,要求你违约,所以建议还是及时给房东那5万元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6828557891 丨Lv 2
    处理好8月16日后的租金归哪一方就可以了……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7075795352 丨Lv 0
    通过诉讼解决,已经违约。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2861384204 丨Lv 1
    房东要求不合理。这种情况你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1858600993 丨Lv 1
    你好!就你上面所述的问题的各方面进行分析如下:1、首先争议和变更的几个点为。约定首付时间和过户,还有交接时间。你们仅就首付金额发生变化,引起了争议,并发生纠纷。争议的焦点,房东认为你没首付够,先违约。而你方的意见是双方同意变更了首付的金额,履行后,房东未按约定交接房子,属于房东违约。合同约定的先支付首付,后办理过户。如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你没有按约定支付足额的首付,卖方依然过户,以实际履行来证明你们达成变更首付款项的合议也是合情理的。同时,没有足额支付的首付比例也在约定首付款项中比例很小,变更对卖方也没有实质性损害影响。由此,双方合意变更,也就不存在违约问题。2、已经办理了过户,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物权已经发生转移,由买方所有。可以要求卖方依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如对方拒不履行或延迟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3、对于有租房事实存在,如是买卖前,租赁合同的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就算房屋换主人,租房者可在租赁期内继续租住。但如果房产过户后,原房主还和租客产生新的租赁关系,这样的行为无效。原房主已经属于无效处分,租赁行为无效。对于租赁关系的无效和违约,由卖方和承租方处理解决。同时,对于卖方承诺在卖房后需处理掉租赁关系,并没有做到,属于违约行为,可追究违约责任。4、对于房到维修资金,如无约定,一般由房屋所有人承担。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支付了以后可享受维修基金的。5、对于中介,应该依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中介的合同目的是促成交易。对于此次交易,中介实现了合同目的,就完成了合同的义务。如果中介有过错,造成损失,可以请求退还中介费用和赔偿损失。最后,就本案,本人的意见,卖方违约,可追究违约责任。协商不好,可书面催告交房,经合理期限未履行,可起诉请求交房,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6739938299 丨Lv 1
    您好,一、你们可以要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二、合同约定交付首付款41万元,但你们与出卖人及中介协商一致,同意先支付36万元,这是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你们不构成违约;但你们须有证据证明;三、你们笨没有义务支付2000元维修基金,但既然已经支付,同样也属于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不能要求返还。四、如果你买房在前,原房东出租房屋在后,你可以要求出租人搬出;如果出租房屋在前,买卖房屋在后,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们不能要求承租人搬出;但出卖人没有告知你们房屋出租的情况,你们要求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人协议未,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没有,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10 2018-08-25 北京市
  • ask5926115624 丨Lv 2
    建议由律师在熟悉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协调解决了。
    +10 2018-08-25 北京市
  • 秋雨奇迹 丨Lv 4
    既然已经过户,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交房具体来电
    +10 2018-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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