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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住的房屋由于未办理消防手续、经营面积超出原审批备案范围、改变房屋使用

    租住的房屋由于未办理消防手续、经营面积超出原审批备案范围、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等问题,政府通知“关停”,并下达“关停通知书”。并要求租户们及时与经营着办理退房手续,尽快办理。但是现在经营着拒不退钱,一直拖着。如果我们主动提出搬离还有抠押金和违约金。请问怎么办? 北京市

    租房 违约金 房屋备案 退房 举报

    提问者:ask6234444094

    发布于2018-08-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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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1949575783 丨Lv 1
    需要按照审批手续
    +1 2018-08-22 举报
  • ask5690786808 丨Lv 1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1 2018-08-22 举报
  • ask6170533505 丨Lv 2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依据合同要求赔偿和违约金
    +1 2018-08-22 举报
  • ask619797342 丨Lv 2
    可以起诉维权;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 2018-08-22 举报
  • rshling 丨Lv 0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押金等费用。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1 2018-08-22 举报
  • ask1619615432 丨Lv 1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8-08-22 举报
  • ask7735182878 丨Lv 1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1 2018-08-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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