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晚交3年多,租金可以作为违约金么,感觉被骗了
2014年购买的房子,合同交房日是2015年12月30日,2018年8月才交房,当时房子都停滞了,没有动工,知道一时半会交不了房,打算退房,他们说给租金,相当于他们把房子租了,给了一年的,...2014年购买的房子,合同交房日是2015年12月30日,2018年8月才交房,当时房子都停滞了,没有动工,知道一时半会交不了房,打算退房,他们说给租金,相当于他们把房子租了,给了一年的,说这个钱和购房合同上的违约金没关系,但是租赁合同写的第四条,该房屋租金作为甲方之违约金。当时没有注意这些,租金才9600元,违约金怎么也要2万多,结婚生孩子,都没住上,现在交房了,说是不给违约金了,请问我还怎么处理?展开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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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373641981
发布于2018-08-1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