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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一、夜间施工的范围及条件; 1.海淀区属地范围内的在施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不包含已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内的市政道路、管线维修工程;不包含架空线工程;不包含拆除施工、园林绿化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等不属于建委施工审批职能范围的工程。 3.不包含重点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 4.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程; 二、建设和施工单位须持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开工证;(复印件) 3.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相关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并由设计和监理单位加盖公章。 4.环保部门测定并明确的噪声扰民范围和根据噪声扰民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居民签订的补偿协议已及扰民费发放登记表。 三、审批程序: 1.甲、乙双方应在海淀区建委 下载中心→建设工程相关下载中下载相关表格, 并按照第二条所要求的材料,每项加彩色隔页纸装订并提交书面材料。对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2.区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对经批准的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并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布。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到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将夜间施工许可证有关内容告知区的环保和城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六、国家、本市及本区的重点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不用办理《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 海淀区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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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编制可研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性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内容与规划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将编制好的可研性报告上报市发改委。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将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总说明;包括从土建、结构、设备、预算、消防、规划各方面要详细、明确。将上报发改委的资料,组织项目初步设计论证会,邀请各位专家参加论证。将论证会结论,土地证、项目可研性报告、项目地形图、概算等资料,向发改委申请预备投资计划,进行核准。项目地形图应由测量大队进行现场测量后,并出图。预备计划下发,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证。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和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平、立、剖图上报规划局,申请批准。组织项目规划论证会,将上报规划局的初步设计方安。项目总平面图,平立剖图。进行专家论证会议。规划局对上报总平面进行审批同意后。请消防、人防、绿化对总平面进行审批。设计单位做施工图全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消防、人防、通风等方面)将规划局审批的总平图上报绿化部门(包括总平面图、红线图、土地证、绿化设计图)进行绿化审批。将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平、立、剖上报人防部门进行审批。施工图全部设计完毕后,上报审图公司,进行图纸审查。施工图全部设计完后,由图审公司上报建设局进行备案。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毕后,上报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核。将绿化、消防、人防审核后全套施工图上报规划局申请规划许可证。将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批的批文,财政局资金证明、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无拖欠证明、上报市发改委申请该项目正式计划。将规划证、计划后,前期开标手续准备完毕后,申请开标。开标结束后,招标备案。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包括(质监、安监、稽查等部门备案)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审查后,备案。对上述部门上报资料同时,要缴纳质检费、定测费,劳保基金,意外伤害保险、印花税等申请施工许可证后,将规划证、地形图,上报测绘大队,进行定位放线。地震、气象、文物、渣土、环保等部门都需要办理手续。说明:抗震分析、房屋地震安全评估报告、防雷设计、文物勘探、渣土清运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