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我获得一套60多平米的企业福利分配夫妻共有的房改房,后来企业出售给职工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1980年我获得一套60多平米的企业福利分配夫妻共有的房改房,后来企业出售给职工,购买时是三次分期付款后变为100%产权房,在1997年3月前付完第一笔款时我爱人突然去世,后两笔是我一人支付的,当时产证一直没发下来,一直拖到2O07年产证、土地证、小产权界定卡三证同时下来,我一看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是我一人名子,唯有小产权界定卡上有我爱人名字后面注死亡,我现在想出售这一房产,但交易部门说必须三证齐全拿来,看后说,这是夫妻共有财产,必须把另一半公证到我名下才能卖,我按照继承人的顺序开始办理我爱人那一份额其他人放弃的公证(因父母死于他后)但在另一地公证时碰到问题,公证处人看了产权证后说,人是1997年去世的,产权证是2007年发的,与死者根本没有关系,不给办放弃公证,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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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996182698
发布于2018-08-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