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看重一套房子想租,房租价格是5000一个月,房东妈妈
2018年7月7日看重一套房子想租,房租价格是5000一个月,房东妈妈让我买交几百定金的时候,当时看房东人很好,一下就交了4000元,房子可入住时间是2018年8月12日;7月20日,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如期继续租房,便和房东沟通了此事,多次沟通以后,房东当晚退了2000元,7月23日我们帮房东找到了租户,和房东联系的时候,房东说房子7月22日就租出去了,剩下的2000元不给退了,之后多次沟通都无果;8月1日浏览房子的时候,发现房东之前在58上面备注的房屋面积是54平米,但是房本上面写的是52.6平米,这应该属于虚假信息吗?之后我自己百度查信息,发现有合同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租金的20%,即使违约的话,也该扣20%,超出的部分应当退回,我们当时交钱的时候并无签署任何文字协议,都是口头沟通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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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862672732
发布于2018-08-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