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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未领证就分手,婚房如何处理?

    本人男方,与女方谈了几年,未领结婚证,在柳州买房的时候写了双方名字,现女方要分手,房子还未交房,预计2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房子的首付款主要是男方积攒的工资(女方也有一些),女方父母出了三万。现双方协议,只要房产证拿到手时,男方还给女方父母三万块,女方就撤掉她名字。请问以下协议(女方拟写的)是否具备法律效应?假如到时候就算男方还了三万块,女方反悔怎么办?本人对这份协议感觉对女方无任何不利条件,男方处于被动。请问如何修改?完整协议如下:协议书A男(身份证号)与B女(身份证号)于2017年年初在柳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只付了首付款。由于各种原因,女方不愿意再继续还贷款。经双方协议一致,该商品房由男方继续还贷款,女方承诺一旦拿到房产证,立即将房子由俩个人名下转到男方名下,前提是男方需将女方父母支付的叁万首付款打到女方账号(银行账号)。如果前提条件男方未履行,女方有理由拒绝履行约定。如果男方将女方父母支付的叁万元首付款一次性还清,而女方未履约,则可通过走法律程序解决。双方签字按手印2017年某月某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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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59563497

    发布于2018-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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