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了6月1日交首付给对方解压,6月15日过户,7月13日钱到达对方账户这属于我的责任吗?
合同上写了6月1日交首付给对方解压,6月15日过户,7月13日钱到达对方账户,但因为卖方原因在6月3日才交首付款,15日也未能过户给我,直到7月3日才过户给我,过户前还逼着我签了个协议,不签协议就不过户,说什么钱在我手上我狠,无奈之下我才签的协议,协议说17日未下款就让每天付80元钱,27日未下款就由中介垫资,若因买卖方原因造成未下款就由各方自行承担,这期间我银行卡丢失挂失补原卡号,造成款未及时下达对方账户,现在就说是我造成的,关键我卡丢失及时跟中介说了,当时他们说不要影响还贷款就行了,现在中介就推脱责任说是没有让我挂失,这属于我的责任吗,我自己认为是中介不够专业导致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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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509355269
发布于2018-07-3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