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润博新城房屋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并且这一拖延就是两年之久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房产每月未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算到购房款当中作为已支付房款来用呢?(来自驻马店润博新城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3400037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4000378
-
润博新城房屋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并且这一拖延就是两年之久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房产每月未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算到购房款当中作为已支付房款来用呢?(来自驻马店润博新城小区)
润博新城房屋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并且这一拖延就是两年之久。业主的心酸谁又能懂呢?近期由业主反应驻马店前进路附近的一房产名为润博新城,在前期销售称该房屋能够在2016年交付房屋。并且在销售合同中也有签到交付时间为2016年,但房屋实际交付却在2018年。合同中有约定,逾期不超过90日,自合同第八条规定到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2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那么通过这一条可以这样认为,该小区逾期90天可以忽略不算违约,认为是逾期90日后为最后交房日期,那么去掉这90天的违约金,90日之后至交房当日的违约金是否应该支付业主们呢?也就是说按照业主如在前期购买该房屋时支付了十万元的首付款,在之后违约后每天应该支付也只万分之二的费用,也就是说,每天应支付每户业主20元,一月按30天算应为600元。但是在该房产明知违约的情况下并未履行合同约定条款,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该房产每月未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算到购房款当中作为已支付房款来用呢?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业主
房产
房价
举报
提问者:ask2039788449
发布于2018-07-2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
-
ask7929673020
丨Lv 1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
-
-
ask723197550
丨Lv 1
你们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
-
-
ask900210847
丨Lv 2
你好,不行,你们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并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违约金不能再作为已支付房款,如果是双方协商调解的话,你们可以这样要求。
-
-
-
ask6315428252
丨Lv 1
你好,存在逾期交房的事实,且合同中有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约定,可以适用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