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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0月我将宅基地内一间房屋出租2015年12月20日承租人搬走了如果我提供不出他己搬走的证明对我有影响吗?

    2015年10月我将宅基地内一间房屋出租2015年12月20日承租人搬走了,2015年12月25曰凌晨2点10分承租人醉酒后355mg/ml又返回我的家中,吸烟后将自己烧死在房中,有消防局鉴定报告,其家属明知己搬离我家,现起诉我要我赔偿说未搬走在租赁期内,我们双方沒签同。他确实住过我家,是他家属须向法院证明是在租赁期内还是我须提供他己搬走的证明?如果我提供不出他己搬走的证明对我有影响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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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616234988

    发布于2018-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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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576346484 丨Lv 0
    你好,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1 2018-07-25 举报
  • ask7412673107 丨Lv 2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要求综合具体死亡原因,确认是否存在过错,您可以电询律师为你进一步分析
    +1 2018-07-25 举报
  • ask9727993850 丨Lv 2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1 2018-07-25 举报
  • ask8496136185 丨Lv 2
    要求按照合同履行!
    +1 2018-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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