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三年,准确的说应该是离婚那天开始算的之前两年就没有任何联系是否可以有别的方式可以处理?$https://m.fang.com/ask/ask_3380942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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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三年,准确的说应该是离婚那天开始算的之前两年就没有任何联系是否可以有别的方式可以处理?
你好,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三年,准确的说应该是离婚那天开始算的之前两年就没有任何联系,他离家出走两年多,后来回来找我离婚,我们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已经注明男方把属于他的那部分产权份额赠送给女方,双方签字,就把婚离了!但现在安置房要拿产权了,为了避免把产权办下来后男方反悔不愿意过户,是否可以有别的方式可以处理?或者说是我们一家三口和男方本人都到房管局现场去,男方如果不反悔愿意签字同意把他自己的那部分产权赠送给女方,那么房管局是否就可以在上产权的时候就不写他的名字,只写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或者说,这是为了避免把产权办下来,避免再过户的麻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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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局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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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75617213
发布于2018-07-1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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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40857517
丨Lv 1
您好,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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