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2187709212 丨Lv 1
    2011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解读。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以上是针对国家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内容做出的解读,从上述可以看出,拆迁人员购买安置房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全相同,市民需区别对待。
    +1 2018-07-03 举报
  • ask8940783615 丨Lv 1
    上海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上海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必须先确保建成的安置房,已经依法取得产权大证,即开发商办完了一栋房子的产权总证,在没有分割到各个业主的情况下叫大证。在此前提下,上海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才可按普通房产证手续办理。按国家规定,拆迁安置房应当使用依法征收后的国有土地安置,并且为住户办理双证(即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证的性质应当是划拨,今后安置户若要上市交易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但是,由于当前各地区发展迅速等原因,有的地方可能出现将还未征收的集体土地用于了拆迁安置,建成的安置房当然在没有依法征收和办理大的产权证登记以前,是无法为安置户办理双证的。因此,你首先可以了解其是否已经办理了大证(安置小区大的产权证),若办理了即应当为住户办理分户双证;若未办理,那就要等今后政府即委托的安置主体取得大证后,才能为你们办理双证。由于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有的地方有政策: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1 2018-07-03 举报
  • ask4642632153 丨Lv 0
    上海市动迁房买卖政策有1、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比较多,一般可能不止一户人家,还牵涉到已分户的成年子女,而拆迁安置协议只与安置对象中的一人签订,购买此类房屋容易在无意中侵犯其他共有人(安置对象)的权益而导致无效。2、此类房屋没有产证,如遇房价上涨,原房主极易反悔,导致纠纷。3、虽然一定期限满后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房屋转让的营业税、个税等负担极易转嫁到购买人,导致房价提高。总之,购买安置房的风险较大,容易发生纠纷,牵扯到自己和家人的很多精力,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故购买安置房并不可取。
    +1 2018-07-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