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租房子一年,第一条租赁期写的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止还是只能按合同来?$https://m.fang.com/ask/ask_3362584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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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一年,第一条租赁期写的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止还是只能按合同来?
租房子一年,第一条租赁期写的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止,第六条写的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国家征用,出售等原因致使房屋无法继续租用的,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只退还未使用所剩日期的租金。昨天(6月30日)早上房东没跟我们打招呼就带人来看房子了,也没看卧室,就进来转了一圈,但是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有人来看,而且房东说如果这一年租期内,房子没卖掉那就还是给我们租一年,如果卖掉了我们就要搬出去,然后退我们剩下的租金和押金。请问这种情况还能依法买卖不破租赁吗?还是只能按合同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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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hdizzy
发布于2018-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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