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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个人之间的车辆质押问题?

    甲乙两个自然人,甲用自有合法车辆,质押在乙处,向乙借款十万元,现在的问题是,乙将甲的全套车辆手续留下(包括车辆登记证,行车证,保险单,等等),并签订质押借款合同,但当地车管所不能办理车辆质押手续,也就是不能办理他项权证,如果甲到期不还钱,乙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判?如果强制执行会很麻烦吗?中间会出现什么问题呢?时间是否会很长?(主要是想问没有办理他项权证会出现什么麻烦呢),如果是盗抢车辆我该怎么办呢?如果持法院的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就不需原车主出面了吗?合同法有一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那会不会因为未进行质押登记(违反担保法的规定:机动车质押必须进行登记)而属于无效合同呢

    担保 合同法 他项权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小城堡

    发布于200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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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逐月照君 丨Lv 3
    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借款的当初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的那合同就是成立的,不会因为没办抵押就不成立。如果打官司的话你老兄的等一年半载有时间的话你可以慢慢玩车你如果在你手里就可以如果不在你手里那问题就麻烦了
    +10 2007-05-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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