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约定售楼部改名,是不是意味着卖方必须保证办的房产证是我们的名字$https://m.fang.com/ask/ask_3311892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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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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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3868683
丨Lv 0
不是意味着卖方必须保证办的房产证是我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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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洋洋107
丨Lv 0
您好,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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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嶺雪峰
丨Lv 2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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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355997664
丨Lv 2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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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672404637
丨Lv 1
您好,具体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而定,理论上,安置房买卖是需要有房产证的,且达成买卖协议,需要进行房产过户,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如有争议可电询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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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492197476
丨Lv 2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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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45875952
丨Lv 1
你好,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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