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原来有私房土地生产队集体所有,由于历史原因解放后直到2000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违不违法?$https://m.fang.com/ask/ask_3294682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32946820
-
我原来有私房土地生产队集体所有,由于历史原因解放后直到2000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违不违法?
我原来有私房土地生产队集体所有,由于历史原因解放后直到2000年由于城市建设发展,我们全体村民要求政府,交了各种费用,直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998年我将旧房拆除通过规划批准,办理了合法手续改建成6层一个单元共12套住房。通过房产局办理了会法房产总证,并于1999年按小产权房格出售11户(因为当时没有任何土地使用权权证)这几年由于城市发展房地产价格上涨已经大部二次卖了,早点的房子已经二次过户,晚的政策不允许过户。现在有几位上法院起诉我(除国家需交纳的岀让金)要求我负费为他过户土地使用权证。清问我能要求先付给我一点补偿金吗?违不违法?请求答复,谢谢你。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管理局
旧房改造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ask3146908220
发布于2018-06-06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