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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13年在北京购买了山东海阳市一套房子,当时广告宣称楼盘在青岛是否我也要给房产公司发律师函呢?

    你好律师,我在2013年在北京购买了山东海阳市一套房子,当时广告宣称楼盘在青岛,我们也没了解清楚就交了首付款,后来得知楼盘情况后,我们便要求退房,当时销售人员同意退房并让我提供相应资料,我们提供资料后,销售人员便说在等领导签字,一直到如今也没有办成退房手续。自2014年我已经收到了3份律师函关于催要房屋余款及违约金,但原来销售人员已经辞职,再打电话给房产公司也找不到相关负责人员,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以往相关的资料和手机信息我都保留着,是否我也要给房产公司发律师函呢? 北京市

    违约金 房屋 开发商 楼盘 举报

    提问者:玩童王

    发布于2018-06-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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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张会来 经纪人
    可以请代理操作。
    +1 2018-06-03 举报
  • ask4535963622 丨Lv 2
    您好,初步判断可以发律师函说明情况,予以回应;具体需要审查相关资料后判断……本人是主要解决房产纠纷的专业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1 2018-06-03 举报
  • ask6752251967 丨Lv 2
    可以 起诉主张退房 等;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1 2018-06-03 举报
  • ask3826452682 丨Lv 1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建议尽快了解情况起诉
    +1 2018-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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