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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3859410
丨Lv 2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对象是庐阳区规划建设局,告他们,找所在地的律师了,行政诉讼收费是100元,复议免费,就出个律师费了,我看您写的有问题,楼距应是楼高的1.2倍才对,日照时间也是以冬至那天算不低于三小时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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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60527254
丨Lv 2
2、找城市规划局,及其审批机构。3、首先看审批机构,如果是在县规划局审批的,就可以提出法院上诉,县法院如何维权?建议看一下物权法,上诉起来更有针对性。如果县法院无法解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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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ljwofa
丨Lv 0
物权法你可以要求对方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必要时诉至法院。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在合理的限度内应受一定的限制或可予一定的扩张,但必须在合理的限度内,即在另一方相邻权人可以容忍或避让的范围内,以实现双方利害冲突时的平衡。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97条至103条亦对相邻关系作了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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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8270895
丨Lv 0
你好,对于采光时间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当然鉴定起来比较麻烦,如果是建筑设计问题可以找相关部门鉴定,如果是别人遮挡找物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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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573791473
丨Lv 0
根据1、《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所以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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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764408041
丨Lv 1
【1】根据《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和日照。【2】县里开发建高拟定28层,离你家19、81米,开发商没有经过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是个违章建筑。【3】去开发商那里,给开发商主要负责人本人录音,证明确实是离你家距离19、81米,要盖28层。【4】你可以向环保局投诉。如果盖起来28层楼,影响相邻建筑采光,日照。【5】你可以向建筑规划部门投诉,让开发商参加建筑物图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