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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453024833 丨Lv 2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政策适用于在二级市场上通过有偿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转让无形资产的发票。从国土局土地转让一级市场以出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此政策。 因此,纳税人应当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850万元;同时,应依法缴纳缴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1 2018-05-30 举报
  • ask1345791039 丨Lv 2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此政策适用于在二级市场上通过有偿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取得对方开具的转让无形资产的发票。从国土局土地转让一级市场以出让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适用此政策。因此,纳税人应当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850万元;同时,应依法缴纳缴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 2018-05-30 举报
  • ask6290609981 丨Lv 2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一,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第二,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希望可以帮到您 祝您生活愉快
    +1 2018-05-30 举报
  • 侠客联盟 丨Lv 5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契税计税价格的问题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1 2018-05-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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