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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8798637831 丨Lv 1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11 2018-05-30 北京市
  • ask4412865555 丨Lv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 不是三个,是两个--规划部门、国土部门。
    +11 2018-05-30 北京市
  • ask8383177333 丨Lv 2
    不管是划拨还是市场购买,都是先给兰线图,等找规划部门业主办理两证一书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找土地部门办用地红线图,不是建筑红线图。用地办理必须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的
    +10 2018-05-30 北京市
  • ask6915347164 丨Lv 1
    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一个是 土地局出具的 建设用地预审批复 一般标题为 关于某某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批复 再一个就是 住建局或规划局出具的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国家住建部监制的正本及副证组成
    +10 2018-05-30 北京市
  • ask2108214258 丨Lv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10 2018-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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